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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創新蜂巢商品化企劃競賽」報名表

參賽編號(請勿填寫,由工作人員負責填寫)
參賽編號(主辦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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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團隊名稱:
參賽者或團隊代表人
姓名:
身份證字號:
e-mail:
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成員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刪除
參賽作品名稱:
選定加值之創新蜂巢作品名稱:



【參賽同意書】

參賽人員因參加工業技術研究院舉辦之『2008年創新蜂巢商品化企劃競賽』,除保證確實了解參賽規則及遵守評選之各項規定外,茲同意並承諾下列事項:
  1. 參賽人員保證以上各項資料確實無誤,否則將取消報名及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除了引用創新蜂巢作品外,絕無抄襲、盜用、由非參賽人員之人代勞、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情事,且不曾公開發表及不得為市面上已存在或發行之商品。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所產生之損害賠償或訴訟負擔,由參賽人員負擔賠償。
  3. 參賽人員需遵守本競賽相關規定,未遵守者經評審委員會裁決認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且追回已頒發之獎金,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
  4. 參賽作品如獲獎勵(下稱得獎作品),參賽人員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基於宣傳、推廣、觀摩發表、出版及研討會等需要,運用參賽人員之創作內容,並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5. 參賽人員就得獎作品同意參與並配合與本競賽相關之宣傳、推廣、觀摩發表、公開展示、出版及研討會等活動。另外,得獎作品於主辦單位所指定之媒體(含網路電子媒體)宣傳、推廣、展示、發表及出版時,參賽人員不得有異議,除獎金外,主辦單位不另外支付版稅及稿費,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修改文稿。
  6. 就與創新蜂巢原型作品相關之技術、資料、文件及成果等之所有權及其申請中或已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佈局權、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仍歸屬原技術之發明人所有。
  7. 參賽人員就與原技術之發明人進行討論後所產出之作品(下稱「衍生作品」),與衍生作品相關之技術、資料、文件及成果及其所可能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佈局權、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人員所有。
  8. 倘衍生作品日後因授權或讓與而有收入者,對於該收入之分配比例及其他細節,參賽人員同意依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推動委員會決議及本競賽辦法所規定之比例進行分配。
  9. 參賽人員同意以主辦單位所在地之法律為準據法而為解釋適用。若因本同意書而涉訟時,參賽人員同意以主辦單位所在地之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0. 參賽人員絕對遵守本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作業時間及相關規範而遭淘汰,絕無異議。
  11. 參賽人員就參與本競賽及參賽作品所提交之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12.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作品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13. 獎金由參賽者受領;若為團隊,則由團隊代表人代為受領。
  14.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受領人為個人者,應將該項獎金列入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納稅;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此致
                        主辦單位 工業技術研究院
                                                                          參賽人員親筆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中華民國 97 年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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